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所有基本資格:
年齡:申請人根據本計劃提交申請時,年齡必須為18歲或以上。
財政要求:申請人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(如有)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開支,不需依賴公共援助。
良好品格:申請人不得有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。
基本學歷: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學歷,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。在特殊情況下,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格、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/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。